九元航空手机客户端可以快速体验机票预订,查询航班动态,移动值机,提供最新机票优惠信息,办理选座登机及多种服务,新云手机站小编为你介绍了有关九元航空行李规定的详细介绍,有需要的了解的童鞋大家来这里查看吧。
九元航空行李规定
有关九元航空的行李规定如下:
九元航空承运的行李,只限于符合本条件第三条第(三十五)款 定义范围内的物品。
九元航空承运的行李,按照运输责任分为托运行李、自理行李和 随身携带物品。
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运输物品、危险物品,以及具有异味 或容易污损飞机的其它物品,不能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九元 航空在收运行李前或在运输过程中,发现行李中装有不得作为行李或 夹入行李内运输的任何物品,可以拒绝收运或随时终止运输。
第五十七条 不得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
下列物品不得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也不得带入客舱:
(一)危险品
1.爆炸品;
2.气体,包括易燃和非易燃无毒气体、有毒气体;
3.易燃液体;
4.易燃固体、自燃物质和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
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6.毒性物质和传染性物质;
7.放射性物质;
8.腐蚀性物质;
9.磁性物质;
10.具有麻醉、令人不快或其他类似性质的物质;
11.容易污损飞机的物品;
12.九元航空规定不得作为行李运输的其他危险物品。
(二)枪支,含各种类型仿真玩具枪、枪型打火机及其他各种类型带 有攻击性的武器,但体育运动用器械除外。
(三)军械、警械。
(四)管制刀具。
(五)活体动物,但本条件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小动物、导盲犬和助听 犬除外。
(六)根据 ICAO、IATA-DGR 及国家规定的其他限制运输的危险物品, 如额定能量值超过 160Wh 的锂电池、充电宝等。
第五十八条 不得作为托运行李运输的物品
重要文件和资料、证券、货币、汇票、珠宝、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银制品、贵重物品、古玩字画、易碎和易损坏物品、易腐物品、样品、 旅行证件、锂含量不超过 2 克的锂金属电池、额定能量值不超过100Wh(瓦特小时)的锂离子电池、充电宝等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不得 作为托运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而应作为随身携带物品带入客舱运输。
九元航空对托运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 行李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九条 限制运输的物品
下列物品只有在符合九元航空运输条件的情况下,并经九元航空同意,方可接受运输:
(一)精密仪器、电器等类物品,应作为货物托运;如旅客坚持按托 运行李运输的,必须有妥善包装,并且此类物品的重量不得计算在免 费行李额内,按逾重行李费收取运费。
(二)体育运动用器械,包括体育运动用枪支和弹药。
(三)本条件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小动物、导盲犬和助听犬。
(四)外交信袋,机要文件。
(五)旅客旅行途中使用的折叠轮椅或电动轮椅。
(六)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钝器,例如菜刀、水果刀、餐刀、工艺 品刀、手术刀、剪刀以及钢锉、斧子、短棍、锤子等,应按托运行李 运输。
(七)干冰、含有酒精的饮料、旅客旅行途中所需的烟具、药 品、化妆品等。
(八)额定能量值超过 100Wh 但不超过 160Wh 的锂离子电池、充电 宝。
第六十条 托运行李
(一)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 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
2.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3.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4.竹篮、网兜、草绳、草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5.行李上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
6.行李包装内不能用锯末、谷壳、草屑等作衬垫物。
(二) 托运行李每件重量不能超过 50 公斤,体积不能超过 40×60×100 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应事先征得九元航空的同意才能 托运。
第六十一条 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
每位旅客带入客舱的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各限一件,总体积不能超过 20×30×40 厘米,重量合计不超过 7 公斤,超过上述重量、 件数或体积限制的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第六十二条 免费行李额
(一)符合本条件第六十一条规定的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可免费运输。
(二)旅客免费行李额(包括托运行李、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 为 15 公斤,超过免费行李额的部分,九元航空将按照本条件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收取逾重行李费。
(三)搭乘同一航班前往同一目的地的两个(含)以上的同行旅客, 如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或以其他方式证明为同行旅客的,办理行李 托运手续时,其免费行李额可以按照各自的免费行李额合并计算。
(四)残疾人必须携带的辅助器具(折叠轮椅、手杖、假肢等),给 予免费托运。
第六十三条 逾重行李费
(一)旅客的托运行李、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的总重量,超过该 旅客免费行李额的部分,称为逾重行李,应当支付逾重行李费。
(二)收取逾重行李费,应填开逾重行李票。
(三)逾重行李费率以每公斤按中国民航公布运价的 1.5%计算,金 额以元为单位,尾数四舍五入。
第六十四条 声明价值
(一)旅客的托运行李,每公斤价值超过人民币 100 元时,可办理行 李的声明价值。
(二)托运行李的声明价值不能超过行李本身的实际价值。每一旅客 的行李声明价值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8,000 元。如九元航空对声明价值 有异议而旅客又拒绝接受检查时,九元航空有权拒绝收运。
(三)九元航空按照旅客声明的价值中超过本条件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限额部分的价值的 5‰收取声明价值附加费。金额以元为单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办理声明价值的行李不包含在免费行李额内。
第六十五条 拒绝运输权
(一)旅客的行李如属于或夹带有本条件第五十七条所列的物品,九 元航空有权拒绝接受该行李的运输。
(二)旅客的托运行李如属于或夹带有本条件第五十八条所列的物 品,九元航空有权拒绝接受该行李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三)旅客携带了属于本条件第五十九条所列的物品,如旅客没有或 拒绝遵守九元航空的限制运输条件,九元航空有权拒绝接受该物品的 运输。
(四)旅客的行李如因其形态、包装、体积、重量或特性等原因不符 合九元航空规定,九元航空有权要求旅客加以改善;未能改善的,九 元航空有权拒绝接受该行李的运输。
第六十六条 检查权
九元航空为了运输安全原因,可以会同旅客对其行李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如果旅客拒绝检查,九元航空有 权拒绝接受该行李的运输。
第六十七条 收运要求
(一)旅客必须凭有效客票托运行李。九元航空应准确记录托运行李 的件数和重量。
(二)九元航空只在航班离站当日办理乘机手续时收运行李。
(三)九元航空对旅客托运的每件行李应拴挂行李牌,并将其中的识别联交给旅客。经九元航空同意的旅客自理行李,在与托运行李合并 计重后,交由旅客带入客舱自行照管。
(四)旅客托运有运输责任争议的行李时,九元航空应经旅客同意, 拴挂免除责任行李牌,以免除九元航空相应的运输责任。
第六十八条 行李载运
(一)旅客的托运行李,应与旅客同机运送,特殊情况下不能同机运 送时,九元航空应向旅客说明,并优先安排在载量允许的后续航班上 运送。
(二)旅客的逾重行李在飞机载量允许的条件下,应与旅客同机运送。 如载量不允许,而旅客又拒绝使用后续可利用航班运送,九元航空可 拒绝收运。
第六十九条 小动物、导盲犬、助听犬运输
(一)小动物是指家庭驯养的狗、猫、鸟或其它玩赏宠物。野生动物 和具有形体怪异或易于伤人等特性的动物如蛇等,不属于小动物范 围。
(二)旅客托运小动物必须在定座时提出,并提供动物检疫证明,经 九元航空同意后方可托运。
(三)旅客应在乘机的当日,按九元航空指定的时间,将小动物自行 运至机场办理托运手续。
(四)装运小动物的容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能防止小动物破坏、逃逸和防止小动物将身体某一部位伸出容器以外损伤人员、行李、货物或飞机;
2. 能保证小动物站立和适当活动,保证空气流通,不致使小动物窒 息;
3. 能防止粪便渗溢,以免污染飞机、机上设备以及其他物品。
(五)旅客携带的小动物,除经九元航空特许外,必须装在货舱内运 输。
(六)小动物及其容器和携带的食物的重量,不得计算在旅客的免费 行李额内,应按逾重行李交付逾重行李费。
(七)小动物运输不能办理声明价值。
(八)旅客应对所托运的小动物承担全部责任。在运输中除九元航空 原因外出现的小动物患病、受伤和死亡,九元航空不承担责任。
(九)导盲犬或者助听犬,是指经过专门训练能够为盲人导盲或者为 聋人助听的狗。盲人或者持有医生证明的聋人旅客携带导盲犬或者助 听犬乘机,按下列规定办理:
1. 在符合九元航空运输条件的情况下,导盲犬、助听犬可以由 盲人或聋人旅客本人带入客舱运输。导盲犬、助听犬连同其容器和食 物可以免费运输而不计算在免费行李额内;
2. 带进客舱的导盲犬或者助听犬,必须在上航空器前为其戴上 口套和系上牵引绳索,并不得占用座位和让其任意跑动。装在货舱内 运输的,其容器必须符合本规则第六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
3. 收运导盲犬或者助听犬的其他运输条件,按照本规则第六十 九条第(二)、(三)和(七)的规定办理;
4. 在中途不降停的长距离飞行航班上或者在某种型号的航空器上,不适宜运输导盲犬或者助听犬的,九元航空可以不接受运输。
第七十条 违章行李
旅客的托运行李和自理行李中,凡夹带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 制携带物品或危险物品等,其整件行李称为违章行李。对违章行李, 九元航空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 在始发地发现违章行李,九元航空要按照本条件第六十五条 的规定拒绝收运;如已承运,有权取消运输,或将违章夹带物品取出 后运输,已收逾重行李费不退。
(二) 在经停地发现违章行李,应立即停运,已收逾重行李费不退。
(三) 对违章行李中夹带的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携带物品或 危险物品,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七十一条 行李退运
由于九元航空的原因,需要安排旅客改乘其它航班,行李运输应 随旅客作相应的变更,已收逾重行李费多退少不补;已交付的声明价 值附加费不退。
行李的退运按如下规定办理:
(一)旅客在始发地要求退运行李,必须在行李装机前提出。如旅客 退票,已收运的行李也必须同时退运。以上退运,均退还已收逾重行 李费。
(二)旅客在经停地退运行李,除时间不允许外,可予以办理。但未 使用航段的已收逾重行李费不退。
(三)办理声明价值的行李退运时,在始发地退还已交付的声明价值附加费,在经停地不退已交付的声明价值附加费。
(四)由于九元航空的原因,需要安排旅客改乘其他航班,行李运输 应随旅客作相应的变更,已收逾重行李费多退少不补;已交付的声明 价值附加费不退。
第七十二条 行李交付
(一)旅客应在航班到达后立即在机场凭行李牌的识别联领取行李。 必要时,应交验客票。
(二)如旅客未立即领取行李,九元航空从行李到达的次日起向旅客 收取行李保管费。对于旅客行李中的易腐物品,九元航空有权在行李 到达 24 小时后予以处理。
(三)九元航空凭识别联交付行李,对于领取行李的人是否确系旅客 本人,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不承担责任。
(四)旅客行李延误到达后,九元航空应立即通知旅客领取,也可直 接送达旅客。对延误行李不收取保管费。
(五)旅客在领取行李时,如果没有提出异议,即为托运行李已经完 好交付。
(六)旅客遗失行李牌的识别联,应立即向九元航空挂失。旅客如要 求领取行李,应向九元航空提供足够的证明,并在领取行李时出具收 据。如在声明挂失前行李已被冒领,九元航空不承担责任。
第七十三条 无法交付的行李
行李自到达的次日起,超过 90 日仍无人认领,九元航空可按照无法交付行李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十四条 行李不正常运输的处理
(一)行李运输发生延误、遗失或损坏,九元航空或其授权地面服务 代理人应会同旅客填写《行李运输事故记录》或《破损行李事故记录》, 尽快查明情况和原因,并将调查结果答复旅客和有关单位。如发生行 李赔偿,可在始发地、经停地或目的地办理。
(二)因九元航空原因使旅客的托运行李未能与旅客同机到达,造成 旅客旅途生活的不便,可协商给予旅客临时生活用品补偿费人民币 100 元。
第七十五条 赔偿要求
旅客的托运行李丢失或损坏,应按本条件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向九 元航空或其地面服务代理人提出赔偿要求,并随附客票(或复印件)、 行李牌的识别联、《行李运输事故记录》或《破损行李事故记录》、 证明行李内容和价格的凭证以及其他有关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