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电子税务局事项办理操作手册是一款江西省电子税务局国地联合办税项目事项办理功能分册,内容包含涉税事项办理、事项进度管理等功能,需要了解的朋友快来新云网下载江西省电子税务局事项办理操作手册阅读吧!
涉税事项办理
1.登记
1.1受理即办
1.1.1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功能描述
纳税人使用该模块可进行新增、修改和作废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的操作。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等信息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二)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还应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三)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应当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四)油气企业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采油(气)资源企业费用和有关固定资产折耗摊销 折旧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49号)的规定选择有关费用和资产的折耗、摊销、折旧方法和年限,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操作说明
1、用户依次点击【事项办理】-【登记】-【受理即办】-【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进入页面;
2、用户根据表单内容,将戴*号项填写完毕,部分内容需要手动输入信息,部分内容提供下拉项选择信息;
3、录入多个“会计报表情况”或“其他资料时”时,点击【新增】按钮添行,点击【删行】按钮可删除已编辑的信息。
4、资料采集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备案信息,系统返回回执单,如放弃提交信息,点击【关闭】按钮退出。
注意事项
该业务为“受及办理”业务,无需主管税务机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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