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公积金系统正式上线啦,安卓手机用户安装app后就可以在手机上办理淮安住房公积金的各项业务。缴存职工办理购房提取、偿还商业贷款提取等8项提取业务不用来回奔波,只需手机轻点即可办理。新版APP还采用了人脸识别认证、银行卡自动校验等技术,缴存职工线上提取不再需要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
软件介绍
业务平台一体化
实现全市通办。打通主城区、县区之间业务办理区域壁垒,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还款业务“全市通办”,职工提取和偿还公积金贷款可在全市任一服务网点就近办理。推行跨省通办。目前已实现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信息查询、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等业务的跨省通办。
管理模式精细化
围绕住房公积金业务审批、资金流转、会计核算等各个重点环节,创新管理方式,实现管理更精准、审批更规范、资金更安全。
淮安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无自住住房,租赁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
(八)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九)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本人符合提取条件第(一)、(五)、(六)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淮安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一)购买住房
1、购买商品房未办妥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备案证明(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原件;已办妥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提供申购保障性住房批准文件、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原件。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提供拆迁安置部门签章的拆迁安置协议、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补交差价款凭证原件。
4、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合同、契税完税凭证和交易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二)集资建房
集资建房的,提供房改部门批准的集资建房文件、审核签章的参加集资建房人员明细表和付款凭证原件。
(三)建造住房
建造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和购买建筑材料付款凭证原件。
(四)翻建住房
翻建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和翻建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购买建筑材料付款凭证原件。
(五)大修住房
大修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和大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购买建筑材料付款凭证原件。
(六)离休退休
离休、退休的,提供离休证、退休证原件;未取得离休证、退休证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离休、退休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原件。
(七)出境定居
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或定居地出具的定居证明原件。
(八)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伤残等级为一至四级),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和县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结论原件。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和就业登记证原件。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和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九)无自住住房,租赁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
无自住住房,租赁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20%的,提供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当年支付房租发票、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原件。
(十)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1、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提供借款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借款合同和贷款银行签章的当月住房贷款还款明细情况证明原件。
(十一)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
(十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职工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与死亡职工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公证书原件。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提供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原件。
淮安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1、按最高贷款金额计算:申请第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金额为44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金额为66万元。
2、基于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公积金贷款金额=借款人及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20。
3、基于还款能力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贷款金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 借款人或夫妻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存款)×偿还贷款能力系数为40%-借款人或夫妻现有贷款月偿还贷款金额]×12(月)×贷款年限。其中月工资总额。=月缴公积金金额÷(单位存款比例 个人存款比例)。
4.以房价为基础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比例。贷款比例根据不同类型确定。一般来说,购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70%;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80%。
∨ 展开